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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10年01月26日   来源:医教科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的通知》的要求,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我院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省级科技计划主要是指广东省教育部(中科院)产学研合作计划,重大专项、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科技研究开发、科研条件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项目的组织层次依次分为重大专项、重点专项、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四个层次各类计划应按照申报指南范围的内容要求进行申报。

  二、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超过2项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

  三、申报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以及有关重点项目的,应对申报内容进行查新。引导项目资助主要采取引导方式,申请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省部产学研结合引导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80万元。

  四、2010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必须通过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网站(http://pro.gdstc.gov.cn/pro/)提交项目申请材料,请注意以下事项:

  1、已建立的帐号可仍用原帐号登陆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进行申报,首次申报的申请人请将姓名、单位、申报项目类别等基本信息发电子邮件至wpyang@stu.edu.cn索取帐号密码,根据科研处设立的帐号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务必于227前网上提交,院本部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后请通知医教科审核,医教科将在网上进行审核,如审核不过的将给出修改意见退回修改,申请人应随时关注申请书状态,修改过的申请书于34之前上传。

  2、附件要求有承担单位的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自己上传,只需点击导入单位文件)、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或者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合作协议、课题组的自筹资金承诺函或企业配套资金承诺函、专利证书或鉴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果有);查新证明、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科研能力相关证明(如各类获奖证书、相关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检测报告等;

  3、攻关项目一般需要合作企业,请尽快和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格式见本通知附件);

4、 审核通过的项目打印申请书一式两份于2010315(周一)前上交医院医教科(有合作单位的必须盖合作单位章),正式打印的申请书必须保证和网上显示的版本号一致。

 


  通知类别:科研处 撰稿人:科研科审核人:科研处

 

 

[点击浏览该文件:申报2010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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